爱看书的人大抵喜欢睡觉,爱睡觉的人却未必喜欢看书,这虽不是什么普世的真理,但却是说出了一些事实的。

“读书好,好读书,读好书”,是我们从小听惯的话,既已听惯,就与空气没有什么区别。话既成了空气,便无人再纠结它的对错,只当是废话,如此地说,如此地听,事后还是该干嘛干嘛,这在旁人可以无所谓,我还是愿意纠结一下。

所谓“书”者,是一堆纸上的字,其实是死物,苏格拉底好辩论而不愿作文,就是因为思想若是凝成纸上的字,便成了僵死的物,不得流动了,而辩论时的思想,却是活的,有生命的,是以苏氏述而不作。

《圣经》是一本“书的合集”,西方人称之为“the Book”,特指它是书中之书。Holy Bible,译为“圣经”,也是信达而雅。既“经”且“圣”,光看名字,就足以使人发生敬畏。我们有诗书礼易乐经,就是没有一个“圣”字,这顶帽子,只被扣在孔老夫子的头上。书是死的,人是活的,死物僵硬而活物善变,中国的“圣”字之被扣在活物的头上,国人的圆滑世故,和这个多少有些关系吧。

经上曰:“太初有道”。这“道”,是从“the Word”译过来的,即“言”。《创世纪》的开篇便是:

“起初神创造天地。地是空虚混沌。渊面黑暗。神的灵运行在水面上。神说,要有光,就有了光。”

这一段很可玩味。五个句子,五个句号,前四句都是平铺的陈述,句子并未断开,形成混沌而粘滞的叙述物,直到“神说”,逗号方才出现,粘滞而混沌的叙述物遽然开裂,句子断了。使这开裂得以发生的,是“光”,这“光”是哪里来的呢?神“说”出来的。“说”出来的又是什么?是“Word/言/道”。这就有意思了。开头说神“创造”天地,天地乃是混沌,直到有了光,而“光”岂非也是神的“创造”么?经书的记录者却不用“创造”,而用“说”字,不能不说是别有用意。

我不懂解经学,兴趣也不在这一层,只好奇一点:《圣经》是古书,叙者与被叙者,都是古而又古的人事,或能溯至远古的蛮荒期,那时人们获取讯息的感官渠道,无非眼耳口鼻,与色香味气各相对应,“说”虽是口的动作,但“言”则与五官无涉,只和精神或灵魂发生关系。人有所叙,是因有所迷,为要解迷,故有所叙,蛮荒(所谓“太初”)之于古人即是一个迷,但是,古人和蛮荒迎面相撞,五官该是最直接的应对,而在经书里,为何却是“太初有道(言)”呢?

无论如何,自从太初有了“言”之后,总得有个容器,否则“言”就要飘散在历史的流尘中。于是有书。有书,人就得读,由此而得到启蒙,所谓“启蒙”(enlightenment ),即源于“光”(light)的照亮。

然而,总有些人是喜欢黑暗的,如贝克特和徐锦江。

倘读过些贝克特的书,大都知道他畏光。他的小说,多是晦暗而混沌的文字织体,他的戏剧,布景的色调也常常是末日般的黑暗。他的全部写作,即是一条通向暗夜的路。

凡对徐锦江稍有了解的,也大都知道他的惧光,他常爱引用一句希腊人的古谚:“要做睡眠的主人,不要做睡眠的奴隶。”,而到了要做时,又往往碰到些困难,如我们翻看《徐锦江读书记》一书,可找到几个颇有趣的例子,这里做点摘抄:

“一日,徐自北风而归,大感疲惫,稍事盥洗,倒头便睡,友人正欲灭烛,不料徐猛然坐起,友人大惊,烛落,火蔓至床沿,徐木然不为所动,正色道:‘明早七点,必须起床读书,操他妈的。’说罢倒头,又复睡去。翌日,晨七时,徐果然早起,心情甚佳。用罢早餐,却忽然失踪了。友人遍寻而不得,终于在卧室发现他,其时已睡得正香了。”

“徐又曰:‘七时起床,固然难矣,而书是死的,人是活的,策略可以变通,明早改为八时起床。操他妈的。’翌日醒来,正好赶上午饭,友人笑曰:‘不是说要做睡眠的主人么?’徐面不改色,食不停箸,只轻蔑地哼了一声,接连便是难懂的话,什么“主奴辩证法”,什么“黑格尔”之类,弄得友人不知所云,摸不着头脑。

“徐的卧室,置有一张躺椅,他看书总爱躺在上面看,往往是翻了两页,眼皮子就开始打架。他不爱在晚上看书,只在白天看,被问及原因,便答:’光属于白天,夜晚是黑暗的。‘ 这简直有点耶稣的意思了。”

“我看着他又走进那昏暗的卧室里去了,他说要去看书,我却知道,等待着他的,会是永无止境的黑暗。光明是存在的么,我愿意相信,但我不能相信了。人生是永恒的痛苦,世界被黑暗所笼罩。光是属于上帝的,上帝已经死了,余下的,便是黑暗,黑暗,黑暗,永无止境。——他的背影,逐渐显得高大起来,我知道,他借口走向光明,其实,是去直面痛苦的黑暗。”

类似的记述还有很多,这里不再引用了,感兴趣的读者,可去翻看原书,从各人的叙述中,可以见到徐锦江复杂的一面,所被读取的,自然视读者的不同而不同,我的引述,只是我所读取的一面罢了。

若说贝克特是以写作靠近黑暗,触及混沌,徐锦江就是在以行动本身,实践着对光的远离,在昏暗的阅读中,缓缓走向黑暗的深渊。

写到这里,觉得这文章有些悲观,于是想到个例子来做缓解,顺便结尾。伍迪·艾伦被誉为“美国导演中唯一的知识分子”,但他却说自己是不爱读书的,之所以读,只是知道读书的重要,偶获乐趣,那是碰巧走运。寺山修司有部电影叫《抛掉书本上街去》,我没看过,只觉得名字很有意思,是某类道理的总结,但是奉劝别人少读书的人,自己大抵很读过一些书,伍迪·艾伦能这样洒脱,是有他的底气的,然而读的动机,是知道“读书的重要”,这与所谓“读书好”,到底是两种意思了。

看书而睡觉,睡觉而看书,光明而黑暗,黑暗而光明,都只是人与世界相周旋的方式,《圣经》的作者和启蒙先贤们信奉光而远黑暗,而贝克特和徐锦江,却宁愿面对黑暗而非光明。在二者间进行褒贬,我以为大可不必,因为,无论怎样,经书上的传道者们,不是早已说过了么:“虚空的虚空,都是虚空,已有的事,后必再有,已行的事,后必再行,日光之下,并无新事。”

文中的徐锦江就是图片上的这位,他在今年的1月1日出演了北风剧社的《冰山》。如今,他与本文的作者曹健松一起成立了他们自己的剧团——101剧团,现在已经开始了第一部戏剧《动物庄园》的紧张制作与排练,计划在六月中旬上演。

下面就是他的公众号,喜欢的可以多多关注一下

北风剧社|《冰山》预告

北风剧社|黄泉路上居然也会堵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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